1.开发新留学项目,联系有意向国境外院校或教育机构,与其探讨合作可能性及可合作专业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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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意向国境外院校或教育机构深入探讨双方可合作专业的具体模式对接事宜
(专业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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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签署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复印件备份留学服务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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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留学项目宣传启动,联系相关院系组织项目宣讲会,同时在学院网站海外交流平台发布项目信息
(留学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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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意向的学生进行留学咨询,汇总意向报名信息表,院系对意向学生进行条件审核
(留学服务办公室与专业院系协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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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院系条件审核的学生填写正式的留学信息登记表,签署承诺书,缴费,办理国境外大学入学申请,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如教务处开具成绩单等)准备签证申请材料,预定机票等;
与此同时,
联系院系专业老师指导学生填写国境外大学学分选修选课计划表
(留学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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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行前准备会议,学校出国境学生在外管理规定学生人手一份并作解读.
(留学服务办公室协同相关院系外事秘书或外事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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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留学项目项目学生在外管理(学院网站海外交流平台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留学服务办公室协同相关院系外事秘书或外事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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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回国学生座谈会,填写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学分转换确认审批表
(留学服务办公室协同相关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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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前一期项目总结,新一期项目启动
(留学服务办公室/相关院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